成语 |
解释 |
出处 |
难割难分 | 形容关系密切,感情融洽,难以取舍。 | 清·曹雪芹《红楼梦》第【dì】102回:“次【cì】日,探春将要起身,又来辞宝玉【yù】。宝玉自【zì】然【rán】难割难分。” |
不可分割 | 割:分割,划分。不容许割裂 | 周【zhōu】恩来《对国民党【dǎng】召开“国大【dà】”的严正声明》:“政协各项决议,是各党派【pài】的临时【shí】大【dà】宪章,是一个整体【tǐ】而【ér】不可分割的。” |
心如刀割 | 内心痛苦得像刀割一样。形容极其痛苦难过。 | 元 秦简夫《赵【zhào】礼让【ràng】肥》第一折:“眼睁睁俺【ǎn】子母【mǔ】各天涯,想起来我心【xīn】如【rú】刀割,题起来我泪似悬麻【má】。” |
禁情割欲 | 制约感情和欲望。 | 汉 王充《论衡 本性》:“长大之后,禁情割欲,勉励为善矣。” |
任人宰割 | 宰:杀;割:切。听凭别人宰杀与欺辱,没有反抗的能力。 | 林语堂《机器与精神》:“中国【guó】之肯忍辱含垢,任人宰割,只以【yǐ】吞声【shēng】忍气工【gōng】夫对付,西【xī】人【rén】真不能望我们的项【xiàng】背。” |
割股疗亲 | 股:大腿。旧指孝子割舍自己腿上的肉来治疗父母的疾病。 | 清·西【xī】周生《醒世【shì】姻缘传》第52回:“妯娌两个商议,说【shuō】要割股疗亲,可以回生【shēng】起死。” |
割臂之盟 | 割臂:刺破胳臂【bì】;盟:盟【méng】约。原【yuán】指春秋【qiū】战国【guó】时【shí】鲁庄公与孟任割破胳【gē】臂,订下婚约【yuē】。后泛指用【yòng】割破手臂立誓【shì】宁约(指男女秘【mì】订婚约)。 | 《左传·庄【zhuāng】公三十【shí】二年【nián】》:“初,公筑台,临【lín】党氏,见孟任,从【cóng】之。閟。而以夫【fū】人言,许之,割【gē】臂盟【méng】公。生子【zǐ】般焉。” |
难割难舍 | 形容彼此关系密切,不忍分离。 | 明【míng】·吴【wú】承恩《西游记》第【dì】47回:“故【gù】此【cǐ】父子之情,难割难舍,先与孩儿【ér】做个超【chāo】生道【dào】场。” |
操刀必割 | 操:持。手里拿着刀,一定要割物。比喻办事必须及时。 | 《六【liù】韬 守土》:“日【rì】中必彗,操刀必【bì】割,执斧必伐。日中不彗,是【shì】谓失时;操刀【dāo】不【bú】割【gē】,失利之期【qī】;执斧【fǔ】不伐,贼人将【jiāng】来。” |
割臂盟公 | 割【gē】臂:刺破胳臂;盟:盟约。原指【zhǐ】春秋【qiū】战【zhàn】国时鲁【lǔ】庄公与孟任割【gē】破胳【gē】臂,订下婚【hūn】约。后泛【fàn】指【zhǐ】用割破手臂立誓宁约(指男女秘【mì】订婚约)。 | 《左传·庄公三十二【èr】年》:“初【chū】,公筑【zhù】台【tái】,临党氏【shì】,见孟任,从之。閟。而以【yǐ】夫人言,许之,割臂盟【méng】公。生子般焉。” |
日削月割 | 每日每月割让土地。形容一味割地求和。 | 宋·苏洵《六国论》:“日削月割,以趋于亡。” |
割席分坐 | 席:坐席。把席割断,分开坐。比喻朋友绝交。 | 南朝 宋 刘【liú】义庆《世说【shuō】新语 德行》:“又尝【cháng】同席读书【shū】,有乘【chéng】轩冕过门者,宁【níng】读【dú】书如故,歆废书出看。宁【níng】割席分坐,曰:‘子非吾友也【yě】。’” |
忍痛割爱 | 割爱:放弃心爱的东西。指不是出自本意忍痛地放弃心爱的东西。 | 王朔【shuò】《我是你【nǐ】爸爸》:“爱情【qíng】嘛,不管早【zǎo】晚,不分先后,我忍痛割爱。” |
牵肠割肚 | ①形容非常想念。②形容内心悲痛如刀割。 | 元【yuán】·白朴《小石调·恼煞【shà】人》曲:“为【wéi】忆小卿,牵肠割肚,凄惶悄然无底末。” |
割鸡焉用牛刀 | 杀只鸡何必用宰牛的刀。比喻办小事情用不着花大气力。 | 先秦 孔【kǒng】子《论语 阳货》:“子之武【wǔ】城,闻【wén】弦【xián】歌【gē】之【zhī】声,夫子莞尔而笑曰:‘割鸡【jī】焉用【yòng】牛刀?’” |
管宁割席 | 管【guǎn】宁:人名;席:坐卧用的编织物【wù】。比【bǐ】喻【yù】朋友间的情谊一刀两【liǎng】断,中止交往。 | 南朝 宋 刘义庆《世说新语 德【dé】行》:“管【guǎn】宁、华【huá】歆曾同席读书,有乘轩冕过门【mén】者,宁读【dú】如故【gù】,歆废书【shū】出看。宁割席分座【zuò】曰:‘子【zǐ】非吾友也。’” |
牛刀割鸡 | 杀只鸡用宰牛的刀。比喻大材小用。 | 汉 王充《论衡 自纪》:“牛刀割鸡,舒戟采葵。” |
以义割恩 | 义:道义。用大义割断私恩。指秉公办事,不殉私情。 | 《汉书·孝【xiào】成赵【zhào】皇【huáng】后传【chuán】》:“夫小不【bú】忍乱大谋,恩之所不能已者义之所割也。” |
割须弃袍 | 割掉胡须,丢掉外袍。形容战败落魄的样子。 | 明·罗贯中《三国演【yǎn】义》第58回【huí】:“超遂令【lìng】人叫拏【ná】短髯【rán】者是曹操。操闻之,即扯旗角包颈而【ér】逃。” |
割肉饲虎 | 饲:喂。割下身上【shàng】的肉喂老虎。比喻既舍弃生命也【yě】无法满足【zú】对【duì】方的贪欲【yù】。 | 西汉·司马迁【qiān】《史记·魏公子列传》:“今有难,无他【tā】端而欲赴【fù】秦【qín】军,譬若以肉投馁【něi】虎,何【hé】功之有哉。” |
心焉如割 | 焉:语助词。内心痛苦得像刀割一样。形容心情极为痛苦。 | 《晋书·海西【xī】公纪》:“但【dàn】未【wèi】亡人不幸,罹此百忧,感【gǎn】念存没,心【xīn】焉如割。” |
割股之心 | 割股:割下自己的【de】大腿肉。为【wéi】了【le】治【zhì】好病人,不【bú】惜【xī】牺牲自【zì】己的精神。原是封【fēng】建阶级所宣【xuān】扬的一【yī】种【zhǒng】愚孝行为。后泛指医家全心全意为病人诊治。 | 清 吴敬梓《儒林外史》第二十四回:“医家有割股之心。” |
割地求和 | 割让土地,求得和平。 | 《史记·平原【yuán】君列传》:“故不如【rú】亟割地【dì】求和【hé】,以疑天下,而【ér】慰秦之心。” |
割地称臣 | 割让土地,臣服于对方。 | 明·冯【féng】梦【mèng】龙《古今小【xiǎo】说·游酆都胡【hú】母迪吟诗》:“若放我南归,愿为【wéi】金邦细作,饶幸【xìng】一【yī】朝得志,必【bì】当主【zhǔ】持和议,使【shǐ】南【nán】朝割地称臣。” |
割席断交 | 席:坐席,草席。把席割开分别坐。比喻朋友绝交。 | 南朝·宋·刘【liú】义庆《世说新【xīn】语·德行》:“又尝同席读书,有乘轩冕过【guò】门者,宁【níng】读书如【rú】故,歆【xīn】废书出看。宁【níng】割席分坐,曰:‘子非吾友也【yě】。’” |
割肉补疮 | 比喻不计后果以救燃眉之急。 | 谷斯范《新桃花扇【shàn】》第三一回:“老【lǎo】师相不必犹这些,依我看,不【bú】是‘割肉补疮【chuāng】’,而是‘调度有【yǒu】方’。” |
割骨疗亲 | 股:大腿。旧指孝子割舍自己腿上的肉来治疗父母的疾病。 | |
割肚牵肠 | 形容非常牵挂,很不放心。 | 明 罗贯【guàn】中【zhōng】《三国演义【yì】》第87回:“吾想汝等父母、兄【xiōng】弟、妻子【zǐ】必倚【yǐ】门而望;若听【tīng】知阵败,定然割肚牵肠,眼中流血。” |
擢筋割骨 | 犹言擢筋剥肤。 | 宋·苏【sū】轼《上知府【fǔ】王【wáng】龙图书》:“自近岁以【yǐ】来,蜀人不知有【yǒu】勤恤之,如擢筋割骨以奉其上【shàng】,而不【bú】免于刑罚【fá】。” |
割恩断义 | 舍弃恩德,断绝道义。 | 明 罗贯【guàn】中《三国演义【yì】》第二十【shí】六回:“自桃园缔盟,誓以同死;今何【hé】中道相违,割恩断义?” |
三汤五割 | 见“三汤两割”。 | 明【míng】·兰陵【líng】笑笑生《金瓶梅》第80回:“众人【rén】祭毕,陈【chén】敬济下来还礼【lǐ】,请去卷棚内三汤五【wǔ】割【gē】管待【dài】出门。” |
寸心如割 | 寸心:区区之心;割:切【qiē】。一颗心好像被刀【dāo】割一样。形容【róng】内【nèi】心【xīn】痛苦不堪。 | 明·冯梦龙《喻世明【míng】言》第38卷【juàn】:“到房中【zhōng】寸心【xīn】如割,和衣【yī】倒在床【chuáng】上,翻来覆去,延捱到四更尽了,越【yuè】想越恼,心头火按【àn】捺不【bú】住。” |
划粥割齑 | 把粥划成若干块,咸菜切成碎末。 | |
铅刀一割 | 铅刀虽【suī】不锋利,偶尔用【yòng】得得当,也能【néng】割断东西。比喻【yù】才能平常的【de】人有【yǒu】时也能有点用处。多【duō】作请求任【rèn】用的谦词。 | 《后汉书·班超传》:“况臣奉大汉之威,而无铅刀一割之用呼?” |
割据一方 | 凭借武力割占一个地区,与中央政权对立。亦作“各霸一方”。 | 明【míng】·冯梦龙《喻【yù】世明言》第21卷:“方今朝政颠倒【dǎo】,宦官【guān】弄权,官家威令不行,天下英雄【xióng】皆【jiē】有割据一【yī】方【fāng】之意。” |
割须换袍 | 须:胡须。形容打了败仗狼狈逃跑。 | 明·罗贯中【zhōng】《三国演义》第58回:“超遂令人叫拏【ná】短髯【rán】者是曹操。操闻之,即扯旗角【jiǎo】包颈而【ér】逃。” |
割襟之盟 | 割襟【jīn】:指腹为婚时【shí】,各自割下衣襟,彼此珍藏作为信物。指男女在未出【chū】生前就由其【qí】父母订【dìng】立下【xià】婚约【yuē】。 | 《元史·刑法志【zhì】·二·户婚》:“诸男女议婚,有以【yǐ】指腹割衿为定婚者【zhě】,禁之。” |
指腹割衿 | 指腹:双方父母为腹中的【de】胎儿预订婚姻;割衿:男女幼年由父【fù】母代【dài】订婚约,怕【pà】长大后不相认,将衣襟裁为两幅作为【wéi】凭【píng】证。指【zhǐ】婚【hūn】约。 | 《元史·刑法志·户【hù】婚【hūn】》:“诸男【nán】女议婚,有以指腹割衿【jīn】为定者,禁之。” |
三汤两割 | ①泛指烹饪之事。②指各种肴馔。 | 明·洪楩《清平【píng】山堂话本·快【kuài】嘴李【lǐ】翠莲记》:“烧卖匾【biǎn】食有何难【nán】,三汤两割我也会。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