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代:沈与求
洗竹明新牖,疏泉理废池。破砻炊玉粒,钓鲫鲙银丝。
假寐抛书帙【zhì】,蠲烦【fán】泥【ní】酒卮。空馀八角扇,懒【lǎn】惰不能持。
上一首:沈与求《与道按田至湖山有诗凡九章次其韵》
下一首:沈与求《子修步屧相过属疾不能倒屣戏赠》
唐代·沈与求的简介
沈与求(1086—1137),宋【sòng】代【dài】大臣。字必先,号龟溪,湖州德清(今属浙【zhè】江)人。政和五年进士。历官明州通判、监察御【yù】史、殿中侍御史、吏【lì】部尚书兼【jiān】权翰林学士兼侍【shì】读,荆湖南路【lù】安抚【fǔ】使、镇【zhèn】江知府兼两浙西路安抚【fǔ】使、吏部尚书、参【cān】知政事、明【míng】州【zhōu】知【zhī】府、知枢密【mì】院事。著有《龟【guī】溪【xī】集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