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 议
議
〈动〉
(1) (形声。从言,义声。本义:商议,讨论)
(2) 同本【běn】义 [discuss;exchange views on;talk over]
议,语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议,谋也。——《广雅》。按,谓论事之宜。
唯酒食是议。——《诗·小雅·斯干》
法而不议。——《荀子·王制》
赵王悉召群臣议。——《史记》
(3) 又如:议【yì】计(商【shāng】议【yì】合计);议妥【tuǒ】(商量妥当);议婚【hūn】(商谈联姻之【zhī】事)
(4) 评议是非 [comment on]
议论证据古今。——韩愈《柳子厚墓志铭》
(5) 又如:议勋(评议功勋);议语(谈论)
(6) 选择 [select;choose]
乃议侑于宾。——《仪礼·有司彻》。注:“犹择也。”
(7) 又如:议才(选拔人才)
(8) 议处【chù】;议罪 [consider and punish;discuss a crime]
因为诬上,卒从吏议。——司马迁《报任安书》
(9) 又【yòu】如:议状(论罪【zuì】定【dìng】刑【xíng】的文书);议【yì】处(清【qīng】制对有过失【shī】的官【guān】吏,交吏【lì】部拟定处罚办法);议惩(评议罪刑给予惩处);议刑(议罪以定刑)
(10) 议论【lùn】,特指议论【lùn】政【zhèng】事 [comment;talk over]
故圣人议多少论厚薄为之政。——《韩非子·五蠹》
大功言而不议。——《礼记·闲传》
(11) 通“仪”(
)。忖度 [conjecture]议之而后动。——《易·系辞上》
昔先王议事以【yǐ】制。——《国【guó】语【yǔ】·郑语》。王引之【zhī】云:“议,读为【wéi】仪。”
博学不【bú】可【kě】使议世。——《墨子·非【fēi】儒》。王念孙云:“仪【yí】,议古字通。”
◎ 议
議
〈名〉
(1) 意见、看法、判断或评价 [opinion;view]
不复料其虚实,便开此议。——《资治通鉴》
(2) 又如:议计(意见【jiàn】和计策);议【yì】论风生【shēng】(比【bǐ】喻能言善【shàn】道,语辞生动有味)
議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 康熙筆画:20画,部外筆画:13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宜寄切【qiē】,音義。《說文》語也【yě】。《徐曰【yuē】》定事之宜也【yě】。《廣【guǎng】雅》言也,謀也。《廣韻》評也。《正韻》謪也。《易·節【jiē】卦》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。《書·周【zhōu】官》議事【shì】以制。《禮·曲禮》公事不私議。《莊子·齊【qí】物論》六合之【zhī】內,聖人論而不議【yì】。《文中【zhōng】子·問【wèn】易篇【piān】》議其盡【jìn】天【tiān】下之【zhī】心乎。《註》續書有議。
又《廣韻【yùn】》擇也。《儀禮【lǐ】·有司【sī】徹》乃議侑于賔【bīn】以異【yì】姓。《鄭註》議猶擇也。擇賔之賢者,可以侑【yòu】尸,必用異姓廣敬【jìng】也。
又《玉篇》法有八議。《周禮·秋官·小司》以八辟麗邦法,附罰。一【yī】議親,二議故,三議賢,四議能,五【wǔ】議功,六議【yì】貴【guì】,七【qī】議勤,八議【yì】賔。
又《唐【táng】書·百官【guān】志》下【xià】之通上,其制有六,四曰議。《蔡邕·獨斷》其【qí】有疑事,公【gōng】卿百【bǎi】官會議【yì】。若臺【tái】閣有所正處,而獨執異意,曰駁議。
又官名。《後漢·百官志》議郞六百石【shí】。《唐書·百【bǎi】官志》有諫【jiàn】議【yì】大夫。
又司議郞。
又通作。詳前字註。
又《集韻》魚羈切《韻會》疑羈切,義平聲。謀度也。《詩·小雅》或出入風議。陸德明協句音宜。
又叶牛【niú】何切,音俄【é】。《史記·述贊》桓公【gōng】之東【dōng】,太史【shǐ】是庸。及侵周禾【hé】,王人是議。庸叶東,議【yì】叶禾【hé】。《說文》本作。
議【卷三】【言部】
語也。从言義聲。宜寄切
(議)語【yǔ】也。上文云論難曰語。又云語、論也。是論議語三字爲與【yǔ】人【rén】言之【zhī】稱。按【àn】許說未盡。議者、誼也。誼者、人所【suǒ】宜【yí】也【yě】。言得其宜之謂議。至於【yú】詩言岀入風議、孟【mèng】子言處士【shì】横【héng】議、而天下【xià】亂【luàn】矣。一【yī】曰謀也。韵會引有【yǒu】此四字【zì】。从言。義聲。當云从言【yán】義、義亦聲。宜寄切。古音在十【shí】七部【bù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