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索取。
⒈ 索取。
引宋 苏辙【zhé】 《论发运司以粜籴【dí】米代诸路上供状》:“臣【chén】乞指【zhǐ】挥【huī】发运司:今后诸道【dào】转运司出限不到米【mǐ】,依旧以发运司所【suǒ】糴米代发上京【jīng】,而不【bú】得於诸道责取。”
《明会要·刑二·决断》:“嘉兴 通判 庞安【ān】 获鬻私【sī】盐者【zhě】送京师,而【ér】以盐【yán】赏获者。户部以【yǐ】其【qí】违例,罚赏【shǎng】盐【yán】入官,且责取罪【zuì】状。”
郭沫若 《中【zhōng】国史稿》第三编第七章第二节【jiē】:“班 超【chāo】回【huí】 来后【hòu】不【bú】几【jǐ】年【nián】, 北匈奴 统治者又进入 西域 地区【qū】,向 西域 各国限期【qī】责取欠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