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为他人申诉冤枉。
⒉ 冤屈的案件诉讼。
引《汉书·王莽传上》:“在国三岁,吏上书冤讼 莽 者以百数。”颜师古 注:“言其合管朝政,不当就国也。”
引《宋书【shū】·袁粲传【chuán】》:“尚【shàng】书令可与执法以下,就讯【xùn】众【zhòng】狱,使冤讼洗遂,困【kùn】弊【bì】昭苏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