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有孝行而果敢。
⒈ 有孝行【háng】而【ér】果【guǒ】敢。 《魏书·孝感传·孙益【yì】德【dé】》:“其母为人所害, 益德 童幼,为母復仇,还家【jiā】哭於殯,以【yǐ】待县官。
引高祖、文明太后 以其幼而孝决,又不逃罪,特免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