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中国由省【shěng】、自治【zhì】区直接管【guǎn】辖的城市。多【duō】为地级【jí】市。如江苏省的【de】无锡【xī】市、湖北省的襄樊市。
⒈ 由省【shěng】政府统辖的市。民【mín】国八【bā】十【shí】七年【nián】台湾省政府功能业务与组【zǔ】织调整后,改隶【lì】中央政府,在现行地【dì】方制【zhì】度中称为「市【shì】」,与【yǔ】「县」同【tóng】级,为第二级行政区。凡【fán】人口数【shù】达五【wǔ】十万至一百二十五万之间,且于政治、经济及【jí】文化上地位重【chóng】要之地区,得设立【lì】之。目前【qián】有【yǒu】基隆【lóng】市、新竹市【shì】、台中市、嘉义市、台南市等五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