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鞭打。
引《仪【yí】礼·乡【xiāng】射【shè】礼》“射者有过则挞【tà】之【zhī】” 汉 郑玄 注:“射者中人,本意在侯,去伤害之心远【yuǎn】,是以轻之,以扑挞於中庭【tíng】而【ér】已。”
⒈ 用鞭、棍打。
例如:「扑挞【tà】嫌犯,极【jí】不人道,又常造成冤狱,现代【dài】文明国家【jiā】早已废止。」
近鞭挞 扑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