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赋税的数额。
引宋 王闢之 《渑水燕【yàn】谈录·谠论》:“一年之内,国【guó】家【jiā】预得 江【jiāng】、淮、荆湖 三路卖盐课额【é】。”明 王冕 《伤亭户》诗:“课额日以增,官吏日以酷。”《清史稿·食货【huò】志【zhì】四》:“请【qǐng】自 乾隆 五十七年始【shǐ】,凡 山西、陕西、河南 课额,在於三【sān】省【shěng】引【yǐn】地百【bǎi】七十二属地丁顶【dǐng】下【xià】摊徵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