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开浚”。
⒉ 开掘疏浚。
⒊ 挖掘;开采。
⒋ 比喻开导。
⒈ 亦作“开濬”。 开掘疏浚。
引《朱子语类》卷【juàn】四一:“且【qiě】仁譬之水【shuǐ】,公【gōng】则【zé】譬之沟渠,要流通【tōng】此水,须开浚【xùn】沟【gōu】渠,然后水方流行也。”
《元典章·户部九·劝农【nóng】》:“各处【chù】官司常【cháng】加晓諭,相【xiàng】地开濬,使水归,毋令【lìng】互相渰没【méi】。”
《二十年目【mù】睹【dǔ】之怪现状》第九【jiǔ】三回:“往常职道【dào】晋省,看见 南京 城里的河道也【yě】淤塞的了【le】不得【dé】,其实也【yě】很可以开【kāi】浚,那土就怕【pà】要用不完了。”
《清史稿·河渠志四》:“前奉諭旨,开濬省城 乾涯河。”
⒉ 挖掘;开采。
引章【zhāng】炳麟 《訄书·定版籍》:“凡诸【zhū】坑冶:非【fēi】躳能开浚【xùn】硩采者,其多【duō】寡阔陿,得恣有之,不【bú】以露田【tián】园池为比。”
⒊ 比喻开导。
引《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【lùn】选集·汉驹<新政府之建【jiàn】设·绪论>》:“是故建设新政【zhèng】府之模范,即【jí】为【wéi】开浚人【rén】民之政【zhèng】治思想,培养人【rén】民之政治智识【shí】,习【xí】练人【rén】民之政治能【néng】力之【zhī】一大机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