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聚集,收集。
⒉ 聚敛,索取。
⒊ 安定百姓与征收赋税。
⒈ 聚集,收集。 《梁书·徐勉传》:“旧事本末,随在南第。
引永【yǒng】元 中, 孝【xiào】嗣 於此遇【yù】祸,又多零落。当时鳩歛所餘【yú】,权【quán】付尚书左丞 蔡仲【zhòng】熊 、驍骑将军【jun1】 何佟之,共掌其事。”
⒉ 聚敛,索取。
引唐【táng】 陆贽 《奉天请【qǐng】罢琼林【lín】大盈二库状》:“是【shì】以务鳩敛而厚【hòu】其帑櫝之【zhī】积者,匹夫之富【fù】也。”
元 范椁 《闽州歌》:“官胥掊克常十八,况以鳩敛夺耕耘。”
⒊ 安定百姓与征收赋税。
引《新唐书·严震传》:“自 安 史 后,山贼剽【piāo】掠,户【hù】口流散, 震 随宜劝课,鳩敛有法,民不【bú】烦扰【rǎo】,而【ér】行在供【gòng】亿具焉。”
⒈ 安集人民,收取赋税。
引《新【xīn】唐书【shū】·卷一【yī】五八·严震传》:「震随宜劝课,鸠敛有法,民【mín】不【bú】烦扰,而行【háng】在供亿具焉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