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奉天命【mìng】而讨罚。语出《书·甘誓【shì】》:“予【yǔ】惟恭行天之罚。”《吕氏【shì】春秋·先己》高诱注引作“龚行【háng】天之【zhī】罚”。
⒈ 奉天命而讨罚。
引语出《书·甘誓》:“予惟恭行天之罚。”
《汉书·叙传下》:“皇矣 汉祖,龚行天罚,赫赫明明。”
三国 蜀 诸葛亮 《为后帝伐【fá】魏【wèi】诏》:“统领【lǐng】步【bù】骑二十万众,董督元【yuán】戎,龚行天【tiān】罚,除患寧乱【luàn】,克【kè】復旧都,在此行也【yě】。”
晋【jìn】 傅玄 《宣【xuān】皇帝登歌》:“匡定社稷,龚行【háng】天【tiān】罚。经【jīng】始【shǐ】大业,造创帝基。”
清 陈康祺 《燕下乡脞录》卷二:“手握牙璋,龚行天罚。”
⒈ 恭敬地奉行上【shàng】天的意【yì】志去征罚。古代帝王征【zhēng】讨时的用【yòng】语。也【yě】作【zuò】「恭行天罚」。
引《文选·班【bān】固·东都【dōu】赋》:「龚行天罚,应天顺【shùn】人,斯乃汤武【wǔ】之所以昭王业也。」
1.殿下文明在岳,神【shén】武居陕【shǎn】,肃将乾【qián】威,龚行天罚,涤社稷之仇,雪华夷之【zhī】耻,使【shǐ】弛坠之构,更【gèng】获【huò】缔造,垢辱之氓,复得【dé】明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