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论述能抓住要害。辨,通“辩”。
⒈ 论述能抓住要害。辨,通“辩”。《太平【píng】御览【lǎn】》卷五九【jiǔ】五引作“辩【biàn】要”。
引南朝 梁 刘勰 《文【wén】心雕龙·奏启》:“必敛飭入规,促其【qí】音节,辨【biàn】要轻【qīng】清,文而不侈,亦啟之【zhī】大略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