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卑微藐小,不值得一谈。
⒈ 谓卑微藐小,不值得一谈。
引太平天囯 洪仁玕 《英杰【jié】归真【zhēn】》:“而世人不知。懵懵【měng】然以【yǐ】为崇德【dé】报功,向龟蛇而叩【kòu】首,对木石而【ér】鞠【jū】躬,此多是猾 聃 诡譎,妖佛妄为,卑卑【bēi】不足道也。”
沙汀 《淘金记》:“但这所【suǒ】谓【wèi】酒馆,是和肥肠汤锅【guō】比较【jiào】说【shuō】的,牠只贩卖烧酒,猪头【tóu】猪尾等等不成材【cái】料的货色【sè】的卤【lǔ】味。因此倘若同镇子【zǐ】上的酒馆一比,那【nà】便卑卑不足道了。”
亦作“卑【bēi】不足道”。绍【shào】剧《龙虎斗》第【dì】三场:“如今【jīn】为兄屈居帐下,却也【yě】难保不受【shòu】暗【àn】算,此身卑【bēi】不足道,惟恐奸贼【zéi】心存异志, 宋 室难安。”
巴金 《家》二七:“我是一个卑不足道的人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