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批评刑法。
⒉ 判案,量刑。
引《商君书·赏刑》:“所谓壹教【jiāo】者,博闻【wén】、辩慧、信廉、礼乐、修【xiū】行、羣党、任誉、清浊【zhuó】,不可【kě】以富贵,不可【kě】以评【píng】刑,不可独【dú】立【lì】私议以陈其上【shàng】。”
引唐 白居易 《薛元赏可华原县【xiàn】令【lìng】制》:“以 元赏【shǎng】 前为廷【tíng】尉丞,察狱评刑【xíng】,颇闻敬【jìng】慎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