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民户向官府解送分派给自己饲养的官马。
⒈ 民户向官府解送分派给自己饲养的官马。参见“俵马”。
引明 高攀【pān】龙 《申【shēn】严宪约责成州县疏》:“俵【biào】解【jiě】备用【yòng】马匹,不得剋减马价。”明【míng】 谢肇淛 《五杂俎·地【dì】部二【èr】》:“山东 大户,每僉解马,编审之时,已有科派,俵【biào】解之时,又有使用【yòng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