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记礼法之书。《周礼》、《仪礼》等著述均属之。
⒉ 《史记》八书之一。
⒈ 古代记礼法之书。 《周礼》、《仪礼》等著述均属之。
引《周【zhōu】礼·春官【guān】·大史》:“戒及宿之【zhī】日【rì】,与羣执事【shì】读礼书而协事。祭【jì】之日,执书【shū】以次位常。”
贾公彦 疏:“言执书者,谓执行祭礼之书,若今仪注。”
《左传·哀【āi】公三年【nián】》:“子服、景【jǐng】伯 至,命【mìng】宰人出礼书【shū】,以待命【mìng】。”
⒉ 《史记》八书之一。
引《史记·太史【shǐ】公自【zì】序》:“维 三代 之礼,所损益各【gè】殊务,然要以近【jìn】情性,通【tōng】王道,故礼因人质为之节文,畧协古今【jīn】之变,作《礼书》第【dì】一【yī】。”
⒈ 记载礼法的书。
引《左传·哀公三年》:「命宰人出礼书,以待命。」
⒉ 结婚证书的俗称。
⒊ 史记八书之一。
引《史记·卷【juàn】一三〇·太史公自序【xù】》:「维三代之【zhī】礼,所损益各殊务,然要以近性情,通【tōng】王道,故【gù】礼因【yīn】人质为之节文,略协【xié】古今【jīn】之变。作【zuò】礼书第一。」
⒋ 书名。宋陈祥道撰【zhuàn】。一【yī】百五十卷。多据王安【ān】石新经义而攻诘郑【zhèng】玄之学。然贯通经传,纲举目张,前说后【hòu】图【tú】,考【kǎo】订详悉【xī】,论辩精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