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踰法”。
⒉ 超越法度。
⒈ 亦作“踰法”。超越法度。
引《汉书·宣帝纪》:“越职【zhí】踰法,以【yǐ】取【qǔ】名誉,譬犹【yóu】践薄冰以待【dài】白日【rì】,岂不殆哉!”鲁迅 《坟·文【wén】化偏至【zhì】论》:“宴【yàn】安【ān】逾【yú】法,则矫之【zhī】以教宗,递教宗淫用其权威,则又掊之以质力。”
⒈ 犯法,超越法定权限。
例如:「人当守分,不可逾法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