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乘便,顺便。
⒉ 旧谓公职人员犯有过失削为平民。
⒊ 指驱逐,驱赶。
⒈ 乘便,顺便。
引唐 高适 《谢上剑【jiàn】南节度使表》:“臣今逐便指撝,乘【chéng】閒式【shì】遏,救【jiù】苍生之疲弊,宽陛下【xià】之忧勤。”
⒉ 旧谓公职人员犯有过失削为平民。
引宋 司马光 《申明【míng】役【yì】法札子》:“见雇役人候差到役,人各放【fàng】令逐便【biàn】。”
宋 赵【zhào】昇 《朝【cháo】野类要·降【jiàng】免【miǎn】》:“逐便【biàn】:既【jì】量移【yí】,如又该恩,则放令逐便。”
《续资治通鉴·宋高宗绍兴【xìng】三十一【yī】年》:“衡州 编管人 胡詮【quán】 放逐【zhú】便。”
⒊ 指驱逐,驱赶。
引《五【wǔ】灯会元·昭【zhāo】觉勤禅师法嗣·虎丘【qiū】绍隆禅【chán】师》:“恁么则和尚【shàng】放某甲逐便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