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参见:升补,升补。
⒈ 官吏升级补缺。
引《宋史·哲宗纪》:“詔诸州置教授者,依太【tài】学三舍法【fǎ】,考选【xuǎn】生【shēng】徒升补。”参阅【yuè】《宋史【shǐ】·选举志【zhì】三》、《文献通【tōng】考·学校三》。犹【yóu】陞缺。 宋 赵昇 《朝野类【lèi】要·堂试》:“州【zhōu】学【xué】考试考分【fèn】,将来由此陞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