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指【zhǐ】对亲老丁单【dān】的死犯、流放犯,有留【liú】下养亲【qīn】的【de】宽【kuān】缓条【tiáo】例,称留养。例始于北魏太和年间,清时仍沿用。
⒈ 指对亲老丁单的死【sǐ】犯、流【liú】放犯,有留【liú】下养亲的宽缓条例,称留养。例始于 北魏 太和 年【nián】间, 清 时【shí】仍【réng】沿用。
引清 袁枚 《随园随【suí】笔·原始》:“留养【yǎng】始于 北魏 太【tài】和【hé】 十【shí】二年詔:罪人父母【mǔ】年老更无成人,又无期亲【qīn】者,仰案后列【liè】,奏以待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