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黑龙江【jiāng】省在制定【dìng】整体【tǐ】方案、实【shí】施改【gǎi】革过程【chéng】中,把编【biān】余人员的确定和安置作为改革的重中之重【chóng】,努力开【kāi】辟多种就业和安置渠【qú】道,妥【tuǒ】善安置【zhì】分流人员。
2., 太行五【wǔ】分区在整编【biān】后【hòu】对【duì】编余人员或送【sòng】学校深造,或投入生产【chǎn】部门,或到地方工【gōng】作,或遣散回【huí】家种地。
3.太行五分区【qū】在整编后对编余人【rén】员【yuán】或送学【xué】校【xiào】深造,或投入生产部门,或到地方工作【zuò】,或【huò】遣散回家【jiā】种地。
4.对于编余人员,我们要做好后续安置工作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