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分得利益,分到好处。
引清 魏源 《圣【shèng】武记》卷五:“仲巴呼【hū】图 者【zhě】, 班禪【chán】剌麻 之【zhī】兄也,为 班【bān】禪 治商上事,遂尽有其【qí】财,虽其弟 舍玛尔巴【bā】 亦以【yǐ】习红教不得分惠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