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危害身心。
⒈ 危害身心。参见“伐性之斧”。
引南【nán】朝 梁 刘勰 《文心雕【diāo】龙·养【yǎng】气》:“秉【bǐng】牘【dú】以驱龄,洒翰【hàn】以伐性,岂圣贤之素心,会文之直理哉?”
唐 杨炯 《晦日药园诗序》:“玉帛子女,为伐性之源。”
宋 辛弃疾 《满【mǎn】江红·汉水【shuǐ】东【dōng】流》词:“马革裹尸当自誓,蛾【é】眉伐性【xìng】休重説。”
《续资治通鉴·宋仁宗嘉祐【yòu】六年》:“坐朝不闻【wén】諮【zī】謨,便殿无【wú】所顾问,女宠害之。内【nèi】则【zé】伐性伤和,外则蠹国【guó】败政。”
⒈ 残害身心。
引南【nán】朝梁【liáng】·刘勰【xié】《文【wén】心雕龙·养气》:「秉【bǐng】牍【dú】以驱龄,洒翰以伐性,岂圣贤之【zhī】素心。」
宋【sòng】·辛弃疾【jí】〈满江红【hóng】·汉水东流〉词:「马革裹【guǒ】尸当自誓,娥眉伐性休重说【shuō】。」
1.旧社会,烟馆赌局到处都【dōu】是,在这些伐性【xìng】之【zhī】斧下【xià】丧生的大有人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