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将文字中的某些部分予以删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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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清 叶廷琯 《吹网录【lù】·<思辨录辑要>有【yǒu】旧本》:“清恪公 之重刻【kè】书中,颇有节删处,各条【tiáo】标目俱省,原增【zēng】书文等三类亦【yì】裁去。”
张元济【jì】 《涉园序跋集录【lù】·史记》:“明 人刊书武断最甚,余尝以是刻与监本对勘【kān】,《集解》全删者四百【bǎi】九十【shí】九条【tiáo】,节删者三十【shí】五条;《索隐》全删者六百一十三【sān】条,节删【shān】者【zhě】一百【bǎi】二十二条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