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遵循教导。
引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命乡简不帅教者以告。”郑玄 注:“帅,循也。”宋 王安石【shí】 《夔》:“民有不帅教,则岂可以无刑乎?故【gù】次命 皋【gāo】陶 为士也。”《清【qīng】史稿·选举志一》:“置集愆册,治诸【zhū】不帅【shuài】教者。出入【rù】必记於簿【bù】,监丞掌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