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纠正过失。
引《汉书·儒林传·辕固【gù】》:“夫【fū】主有失【shī】行,臣【chén】不正言匡过以【yǐ】尊天子【zǐ】,反因【yīn】过而诛之,代立南面,非【fēi】杀而何【hé】?”晋 葛洪 《抱朴子·臣节》:“先意承指者【zhě】,佞諂之徒也;匡【kuāng】过弼违者【zhě】,社稷【jì】之骾【gěng】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