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粉身碎骨,舍弃生命。
引宋 曾巩 《明州到任谢两府启》:“誓在糜捐,用酬钧播。”宋 苏【sū】辙 《谢对衣金带【dài】表》之一【yī】:“岂徒褒博【bó】以为【wéi】容,愿尽糜捐而报德。”宋 叶适【shì】 《湖南运判【pàn】到任【rèn】谢表》:“视残躯之可力,倾尽而为;儻宿疚之【zhī】或【huò】平,糜捐以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