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私邪。
引《国语·鲁语【yǔ】上》:“且夫君也者,将牧民而【ér】正其邪者也。若【ruò】君纵私回【huí】,而弃民事,民旁有慝无由省之,益【yì】邪多【duō】矣。”韦昭 注:“回,邪也。”宋 苏舜钦 《杜公谢官表》:“絶纤介之私回,讲长久之利疚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