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美国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【tiáo】约。1844年7月【yuè】在澳门附近望厦【xià】村签订【dìng】。共三十四款。规定美国【guó】享有协【xié】定关税、五口【kǒu】通商、领事【shì】裁判权、片面最惠【huì】国等特【tè】权,并准许美国【guó】军舰可【kě】以任意出入【rù】中国沿【yán】海各港【gǎng】口,美【měi】国人可以在通商口岸【àn】租地建楼【lóu】,设立教堂、医【yī】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