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求之【zhī】太过,超出恒常【cháng】。语出《易·恒》:“初六,浚恒贞凶,无攸【yōu】利。”孔颖达疏:“浚【xùn】,深也。最处【chù】卦底,故曰深也。深恒者,以深【shēn】为恒是【shì】也。”
⒈ 谓求之太过,超出恒常。
引语出《易·恒》:“初六,浚恆贞凶,无攸利。”
孔【kǒng】颖达【dá】 疏:“浚,深【shēn】也。最处卦底,故曰【yuē】深也。深恆者,以深为恆是也。”
明 唐【táng】顺之 《与杨蕉山【shān】书》:“且夫直前太鋭,近於【yú】用壮;取必太过,近【jìn】於浚【xùn】恆。在【zài】《易》固有戒【jiè】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