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游乐,嬉戏取乐。
引《三国志·吴志·孙和【hé】传》:“夫人情犹不能无嬉【xī】娱,嬉娱之【zhī】好【hǎo】,亦在於【yú】饮宴【yàn】琴书射御之閒【jiān】,何必博弈,然后【hòu】为欢。”唐 范摅 《云溪友议》卷一:“岂可夺人爱姬,为己之嬉娱。”《明史·张士诚传》:“甫至军,所载婢妾乐器【qì】踵相接不絶,或大【dà】会游谈之士【shì】,樗蒲【pú】蹴踘,皆不以军【jun1】务【wù】为意……上下嬉娱,以至於亡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