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禀议”。
⒉ 下属就上官提出的议案发表意见或建议。
⒈ 亦作“禀议”。下属就上官提出的议案发表意见或建议。
引宋 叶适 《忠【zhōng】翊郎【láng】武学博士蔡君墓【mù】志铭》:“枢密院召君【jun1】稟议,欲【yù】使贺虏【lǔ】正旦。”
宋【sòng】 周密 《齐东野语【yǔ】·端平襄【xiāng】州本末》:“唐州 守 杨侁 稟【bǐng】议,因言本州统制【zhì】 郭胜 有异志。”
《明律·吏律【lǜ】·事应奏不奏》:“若於亲临上司官处禀【bǐng】议【yì】公事,必先【xiān】随事详陈可【kě】否,定拟禀説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