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做雇工谋生。
引《新五代史·梁【liáng】太祖纪》:“父 诚 卒,三【sān】子贫,不【bú】能为生,与其母佣食 萧县 人 刘崇 家。”明 唐顺之 《建陈【chén】渡【dù】石【shí】桥记》:“其财【cái】取诸愿助之家而不费官帑一钱【qián】,其力取诸佣食【shí】之夫而不劳【láo】公徭一卒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