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糾罚”。
⒉ 督察惩罚。
⒈ 亦作“糺罚”。督察惩罚。
引《后汉书·窦武传》:“宜以次贬黜,案罪纠罚。”《后汉【hàn】书·陈忠传》:“便【biàn】可【kě】撰立科条,处【chù】为【wéi】詔文,切勑刺史,严加糺罚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