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公平地处理案件;断案。
引《汉书·谷永传》:“平刑释寃,以理民命。”《晋书·天文志上》:“宫门左星内二星曰大理,主平刑断狱也。”宋 苏洵 《族谱【pǔ】后录》上篇:“至 周,有 忿生 为【wéi】司寇,能平刑以教【jiāo】百姓, 周【zhōu】公【gōng】 称之。”明 唐顺【shùn】之 《礼部【bù】郎中李君墓【mù】志铭》:“虽职【zhí】专【zhuān】平刑,而泽之及人,不独【dú】鞫讯讞【yàn】论间而已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