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事先告知或通告。
引《周礼·春【chūn】官【guān】·世妇》“宿戒” 汉 郑【zhèng】玄 注:“宿戒【jiè】,当给事豫告之齐戒也【yě】。”《宋书·谢弘微传》:“弘微 疾增剧,輒豫告 文宣。”鲁迅 《书信集·致黄源》:“且曾在第二期《新小说》上豫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