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身首分离,斩首。
⒈ 谓身首分离,斩首。
引《汉书·梅福传》:“越职触罪【zuì】,危言世【shì】患【huàn】,虽【suī】伏【fú】质横分,臣之愿也【yě】。”
颜师古 注:“伏质,斩刑也。横分,谓身首分离也。”
《周书·宇文护传论》:“终於身首横分,妻孥为戮。”
明 许三【sān】阶 《节侠记·诛佞》:“附从邪【xié】逆,已犯【fàn】不赦之条【tiáo】;残害忠【zhōng】良,允伏横分之典【diǎn】。”
1.洞庭之东江水西【xī】,帘旌不动夕阳迟。登临【lín】吴蜀【shǔ】横分地,徙倚湖山【shān】欲暮时。万里来【lái】游还望远,三年【nián】多难更凭危。白头【tóu】吊古风霜里,老【lǎo】木沧波无限悲【bēi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