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鞭子和鞋子。借指寻常轻贱之物。
引唐 陆贽 《谢【xiè】密旨因论所宣事状》:“陛下尚以为鞭靴之类,受【shòu】亦【yì】无【wú】妨;若使天下纳赂,惟有二三宰臣,四方诛求,止於鞭靴【xuē】细【xì】物,行之不足以伤化【huà】,絶【jué】之不足以利人【rén】,则臣固【gù】已【yǐ】微抑私心,将顺睿旨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