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处置,对待。
引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《太平天【tiān】囯【guó】·天【tiān】父下凡诏【zhào】书【shū】二》:“且娘娘或身有喜事者,必须开恩免其服事……如此处待【dài】,方为合体【tǐ】。”邹鲁 《中国同盟会》:“分别处待官【guān】吏:凡军到即降之官【guān】吏,保护其身家【jiā】,愿留营者,量才器使【shǐ】,愿还乡者,厚给资【zī】斧,护送归家【jiā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