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指告发富户隐匿财产,逃漏税款。
⒈ 指告发富户隐匿财产,逃漏税款。
引《史记·酷吏列传》:“出告緡令,鉏豪彊并兼之家。”
张守节 正义:“武帝 伐四【sì】夷,国用不足【zú】,故税民【mín】田【tián】宅、船乘、畜产、奴婢等,皆平作钱【qián】数。每千钱【qián】一【yī】算,出一等,贾【jiǎ】人倍之。若隐不【bú】税,有【yǒu】告之,半与告人,餘【yú】半入官。”
《后汉书·鲜卑传》:“乃兴盐铁酒榷之利,设告緡重税之令。”
宋 邵伯温 《闻见前录》卷四:“监司【sī】督【dū】责,以刻为明,簿法之苛,过於【yú】告緡。”
清 吴伟业 《短歌》:“胠篋从他误攫金,告緡怜我非怀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