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《尚书》六体【tǐ】中【zhōng】训与【yǔ】诰的并称。训乃【nǎi】教导之词,诰则用于会同【tóng】时的告诫。
⒉ 泛指训导告诫之类的文辞。
⒈ 《尚书》六【liù】体中【zhōng】训与诰的并称【chēng】。训乃教【jiāo】导之词,诰则用于会同【tóng】时的【de】告诫。参见“六【liù】体【tǐ】”。
引《书序》:“足以垂世立教,典謨、训誥、誓命之文凡百篇。”
清 章学【xué】诚【chéng】 《文史通义·诗教下》:“演畴皇极,训誥之【zhī】韵者也。”
罗惇曧 《文学源流》:“典謨训誥之文,皆言简质而意博深。”
⒉ 泛指训导告诫之类的文辞。参见“六体”。
引《陈书·宣帝纪》:“懋【mào】赏之【zhī】言,明于训誥;挟纊【kuàng】之美【měi】,著【zhe】在抚巡。”
宋 陆佃 《答陈民先【xiān】都曹书》:“古之人胥【xū】训誥,不【bú】必亲相与言也【yě】,以文【wén】与象示之而已。”
明 焦竑 《焦氏【shì】笔乘·丝纶簿》:“且宦寺不当干政,祖宗训誥,可【kě】据者【zhě】甚多【duō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