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令、格均为古代律法,因以“令格”泛指国家的法令或规章。
⒈ 令、格均为古代律法,因以“令格”泛指国家的法令或规章。
引《新唐书·刑法志》云:“令者【zhě】,尊卑【bēi】贵贱之等数,国家【jiā】之制度也;格者,百【bǎi】官有司之所【suǒ】常行【háng】之事【shì】也。”
《魏书·刑罚志【zhì】》:“十二年詔:‘犯死【sǐ】罪,若【ruò】父母【mǔ】、祖父【fù】母年老,更无【wú】成人子孙,又无期亲者,仰【yǎng】案后列奏以待报【bào】,著【zhe】之令格。’”
《新唐书·舒元舆传》:“岁有【yǒu】才德纔数人,而曰必【bì】取【qǔ】二十【shí】,谬进者乃过半,谓合令【lìng】格【gé】,可【kě】乎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