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调理,加工。
引明 张居【jū】正【zhèng】 《答福建巡抚【fǔ】耿楚侗言【yán】治术书》:“来諭求二公行之已试而【ér】尽【jìn】美者【zhě】,修饰之;其行之虽善而未尽美者,调润之。斯公【gōng】之所以克成厥终也【yě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