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秘密学习。
引《宋史·太宗纪一》:“詔禁天文、卜相等书,私习者斩。”《明律·户律·收藏禁书及私习天文》:“凡私家收【shōu】藏玄【xuán】象器物【wù】……及歷【lì】代【dài】帝王【wáng】图【tú】像金玉符【fú】璽等物【wù】者,杖【zhàng】一百。若私【sī】习天文者,罪亦【yì】如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