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摊派征收。
引唐 陆贽【zhì】 《均节赋税【shuì】恤百【bǎi】姓六条》之一:“旧【jiù】重之【zhī】处【chù】,流亡益多……有流亡,则已重者摊徵转【zhuǎn】重。”宋 李骘 《徐襄州碑》:“至於补累摊徵,有加无减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