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把诛杀的【de】人的姓名、罪行【háng】清楚【chǔ】地写在木板上,加【jiā】其尸身而埋葬【zàng】。
⒈ 谓把诛杀【shā】的人的姓名、罪行清【qīng】楚地写在木【mù】板上,加【jiā】其尸身而埋葬。
引《周礼·秋官·司烜氏》:“邦若屋诛,则为明竁焉。”郑玄 注:“明竁,若今楬头,明书其罪法也。”贾公彦 疏:“为【wéi】明竁焉者,明用刑以【yǐ】板【bǎn】书其姓名及罪状【zhuàng】,著【zhe】於身【shēn】,竁壙中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