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指词曲变调。
引唐 元稹 《投吴端公崔院长》诗:“能唱犯声歌,偏精变筹义。”宋 沉括 《梦溪笔谈·乐律【lǜ】一》:“隋【suí】 柱国 郑译 始条具【jù】七【qī】均,展转相生,为【wéi】八十【shí】四调,清浊混淆,纷乱无统,竞为新声。自后又有犯声、侧声、正杀、寄杀、偏字、傍字、双字、半字【zì】之法,从变之声,无【wú】復【fù】条【tiáo】理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