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与大水相通的渠道。
引《续资治通鉴【jiàn】·宋孝宗【zōng】淳熙十【shí】五年》:“湖【hú】州 实濒 太湖,有隄【dī】为之限制【zhì】,且列二十七浦漊,引导湖水以溉民田【tián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