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明治,治理清明。
⒈ 明治,治理清明。
引《书【shū】·皋陶【táo】谟》:“日宣三德,夙夜浚明有家,日严祗敬六德【dé】,亮【liàng】采有邦。”
蔡沉 集传:“浚,治也。亮亦【yì】明也。有家,大【dà】夫也。有邦,诸侯也。浚明【míng】亮采皆言家【jiā】邦政【zhèng】事明治【zhì】之义【yì】。”
宋【sòng】 《沂宿太【tài】守问候》:“行邮阔略,旷驰款啟之【zhī】音;大府重【chóng】深,徒仰浚明之德【dé】。”
《续资治通鉴·宋仁宗至和二年【nián】》:“至於命令【lìng】之下,以【yǐ】及詔【zhào】除之行,论议所移【yí】,纲条益紊【wěn】,爰申戒【jiè】告,以厉浚明。”